公开主体:濮阳华龙区

公开层级:

成文(生成/更新/批准/决定)日期:2018-08-14

发布日期:2018-08-14

濮阳市华龙区“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自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来,华龙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规范因公出国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将“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压缩,并联合区纪律、区审计局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专项治理,规范了各项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 

     2014年,华龙区“三公”经费支出1481万元,同比增加2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12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0万元、维修费1011万元),同比增长6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购置执法车8辆、法院购置执法车8辆、城管大队购置执法车9辆;公务接待费210万元,同比下降50.6%;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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