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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濮政办〔2011〕81号)、《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濮政办〔2011〕83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华龙办〔2017〕14号)、《华龙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华龙政办〔2013〕8号)和《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龙区2018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华龙政办〔2018〕34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安监局根据自己的职责,始终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全区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8年安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今年我局始终坚持“服务便民、公开透明、主动行政”的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华龙区网和华龙区政府网,及时发布各类安全生产信息。2018年我局共发布52篇工作动态内容。我局在区政府网政务公开栏中主动公开了《华龙区安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详细公开了本局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类别。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为做好此项工作。安监局明确了政策法规股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法规股股长靳凤杰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保密审查制度。在加强信息工作保密教育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保密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向社会发布;二是主动公开制度。在文件、资料形成的同时,必须明确信息类型,对确认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公开;三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公开。提供免费查询和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审核的工作。四是发布协调机制。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批准,重要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其他信息由法规股通过网站发布。五是考核制度。认真对照考核细则,我局对今年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六是年度报告。各股室按照局统一部署,与每年年底将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向局提交书面报告。七是追究责任制度。对信息公开中遗漏、错误,甚至泄密问题,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华龙区应急局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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