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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统计局机构介绍

时间:2019-11-28 来源:统计局

单位名称:濮阳市华龙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黄河东路804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

办公电话:0393-4492683

 

 

【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区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全区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乡镇办生产总值,监督管理乡镇办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备案乡镇办及区级相关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区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的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乡镇办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区管经济功能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任务。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统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全区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依法审批、备案乡、镇(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国民经济核算股。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乡镇办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四)农业、工业、能源和生态统计股。组织开展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农业农村统计);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工业统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能源和生态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各专业统计数据;对有关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财贸、服务业、人口、社会科技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以及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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