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岳村镇
办公地址:绿城路80号
办公时间:
8:00-12:00
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
办公电话:0393-8850896
单位负责人:于兵瑞
岳村镇位于华龙区东北部,东部和南部分别与濮阳县柳屯镇、清河头乡接壤,北邻清丰县双庙乡。北依濮范高速,国道342和209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1945年属尚和县一区,1948年属濮阳县三区,1957年成立岳村乡,1958年改人民公社,1983年属濮阳县郊区,1984年改称岳村乡,1986年5月划属濮阳市市区,2003年2月更名为濮阳市华龙区岳村乡,2014年4月,岳村乡进行撤乡建镇,更名为岳村镇。全镇面积29平方公里,下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人口3.4万人,耕地面积3.2万亩。历获“全国文明村镇”“国家级特色小城镇”“中国杂技之乡”等多项荣誉称号。
岳村镇主导产业以新型智慧农业、文化旅游、苗木花卉为主。
对外值班电话:0393-8850896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对应区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
对应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负责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负责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对应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做好林业、水利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对应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上级人防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
对应区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对应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开展执法活动;协调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
对应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对应区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
对应区应急管理等部门。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
对应区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
对应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