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2.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3.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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