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首页>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
fzzf3
>
2016
濮阳市发改委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16〕11号)
时间:2021-05-20 来源: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专班
濮阳市发改委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16〕1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