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区)文罚字2014004
处罚名称:关于网吧违反规定案件处罚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河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时空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濮阳直营005店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叁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4/01/07
处罚机关:华龙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主办: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大河网 网站标识码:4109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