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食罚[2017]041号
案件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华豫实验学校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华豫实验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1090240000020
处罚结果:罚款
处罚生效期:2017/06/02
处罚截止期:2017/06/17
处罚机构/机关: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