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茂名路渔老大饭店(黄金华)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时间:2021-05-28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食罚[2017]092号
案件名称:濮阳市普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金堤路分公司涉嫌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普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金堤路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773662540E

处罚结果:1、没收散营养粥1.916kg,散红小豆1.424kg;2、罚款

处罚生效期:2017/11/17
处罚截止期:2017/12/02

处罚机构/机关: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主办: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大河网    网站标识码:4109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