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食罚[2017]101号
案件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华美学校(刘天豪)使用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使用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华美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902MJG310859K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食品(香油一瓶);2、罚款
处罚生效期:2017/12/15
处罚截止期:2017/12/30
处罚机构/机关: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