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东森木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的处罚

时间:2021-05-28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东森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555710751R(1-1)
法定代表人:陈洪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7252319******967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华龙)应管罚【2019】202
违法行为类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违法事实: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

处罚决定日期:2019/03/28
有效期自:2019/03/28
有效期至: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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