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重华街李记白吉馍(李连峰)行政违法的处罚

时间:2021-05-28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重华街李记白吉馍(李连峰)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1090119******111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罚[2018]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处罚依据: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3

处罚决定日期:2019/03/27
有效期自:2019/04/04
有效期至: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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