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华龙区弘祥超市(王军彦)行政违法的处罚

时间:2021-05-28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弘祥超市(王军彦)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1052719******291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罚[2018]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保存食品进货信息
处罚依据: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0.2

处罚决定日期:2019/02/18
有效期自:2019/02/28
有效期至: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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