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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2、日常监管信息

时间:2021-11-05 来源:区教育局

二、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办理流程:

                                                          华龙区教育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流程图

                                                         

(三)审批结果:

《华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濮阳市华龙区华美学校的批复》(华龙教文〔2017〕90号);《华龙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濮阳龙乡中学等3所民办学校换证申请的批复》(华龙教文〔2021〕109号);《华龙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濮阳油田景华中学等6所民办学校换证申请的批复》(华龙教文〔2020〕67号);《关于同意设立濮阳油田实验学校物探校区等5所民办学校的批复》(华龙教文〔2018〕)79号;《华龙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濮阳市外国语初中等4所民办学校办学事项变更的批复》(华龙教文〔2020〕101号);《华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华龙区胜利幼儿园等12所民办学校的批复》(华龙教文〔2016〕72号);《华龙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华龙区昆吾幼儿园等27所民办学校换证的通知》(华龙教文〔2019〕101号)。

三、日常监管信息                            

(一)年检指标:

1. 是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党团工会等群团组织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经常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2. 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是否建立和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是否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3. 是否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手续,有无涂改已审批的广告(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招生行为。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机构)有无擅自变更或新设教学点。

4. 是否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使用和学籍管理等制度。

5.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土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校舍功能(教室、试验室、图书馆、行政用房、活动场地)、图书藏书、仪器设备等与办学的层次、规模是否相适应。

6. 是否注重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聘请的教师有无教学资格证,教师队伍的数量、年龄、职称等指标是否与办学的层次、规模相适应。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教师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办理,教师的档案管理、职称评定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7. 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机构)在招生过程中是否存在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或挂靠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和单位招生的现象。

8.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的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是否有其他组织和个人非法侵占学校资产的现象。

9. 是否设置相应的财务机构和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会计资格,是否设立银行账户,账目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是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0. 是否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取的各项费用是否按规定公示;学生退学是否按规定执行退费。

11. 是否有健全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和预案。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和校园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如何。

12. 是否按要求认真参加每年的教育事业统计。

1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14. 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情况;党务工作部门和党建工作专职人员及经费保障情况;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学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15. 学校依法治理情况。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和监事(会)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情况;校长履职情况。

16. 保障学校师生权益。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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