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医疗卫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修订版)等精神,实现辖区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全覆盖,区卫健委组织专家组于9月14日至21日对全区24家设有临床检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单位实验室房屋布局、组织保障、日常监管、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申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活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处置、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生物安全关键设施设备的性能确认和状态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现场指出、现场反馈,同时下达《华龙区2022年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检查反馈单》,检查结束后,区卫健委对此次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力争10月底前整改完成,并申请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
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实验室设置单位负责人的生物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实验室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加规范了生物安全实验室设置和管理,收到良好的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