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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濮财预〔2021〕495号),依据华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领导小组《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华龙巩脱组【2021】15号),现将资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1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华龙区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统计表》,经华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效益,结合项目情况,现将资金分配如下:
1.岳村镇60000吨/年桶装水及瓶装水生产线项目100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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