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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濮阳市华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24日至8月10日,对濮阳市华龙区水利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水利局基本情况
区水利局是隶属于华龙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水利局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负责开展全区水利、渔业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2021年度区水利局收支情况
区水利局2021年度收入共计1627.76万元(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606.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8.62万元,项目资金928.92万元。
区水利局2021年度支出共计116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90.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85万元,项目支出525.2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水利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关经济活动记录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原则,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区水利局基本上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根据自身工作需求制定了《华龙区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华龙区水利局优质服务承诺》、《华龙区水利局优质服务制度规范》等制度,相应责任股室公布了工作运行流程、明确了相应责任事项。
区水利局最近三年没有接收过审计和巡查。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挪用附属物评估费
(三)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四)无文件依据发放补助
(五)滞留专项资金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华龙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濮阳市华龙区水利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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