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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濮阳市华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12月15日,对濮阳市华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发改委基本情况
区发改委为隶属于华龙区政府全额预算行政单位。区发改委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等工作。
(二)区发改委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15392707元。其中:人员经费11376819.81元,公用经费1852627.19元,其他收入1106000元,“项目支出”收入1057260元。
2021年行政支出总计23811424.62元,基本支出15337702.69元,项目支出8473721.93元。
2021年财政收缴专项资金7122627.02元。
2021年年初余额15806159.26元,2021年当期累计结余264814.6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反映了2021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
(二)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三)未严格落实大额支出审批制度
(四)无预算列支或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五)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
(六)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处理和建议
濮阳市华龙区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审查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加强会计核算和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相关财经法规,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预算收支的科学性、严肃性。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各项收支的管理。
五、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华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已按照要求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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