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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制度

时间:2023-03-02 来源:濮阳华龙区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区网信办关于举报投诉受理网络平台发布内容工作的统一安排,本着切实履行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网站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网民监督。在华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标明举报投诉,同时链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濮阳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二、网站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机构。受理处置部门设在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网站举报投诉信息的审核受理、协调处置、答复报告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393-8631588。举报投诉邮箱:hlqgkb@163.com。负责人:骆小锋。

三、举报信息受理范畴及标准。在本网站发表和上传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国家利益、违反公民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违反道德风尚等信息的。

四、举报信息受理。网站举报电话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听并做好电话记录,记录举报内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

五、举报信息处置流程。1、办公室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2、对于举报属实的信息政府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制定应对方案及处置措施。3.根据第一时间原则,立即采取撤销、修改、删除、作废、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采取处置措施,处置结果及时向举报者反馈。4、对较重大有害信息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区领导,并向区网信部门报告。5、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6、举报信息、受理过程及处置结果等资料,及时整理存档备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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