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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龙区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2-08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为保障国家、省、市相关医疗保障政策落到实处,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0〕105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く濮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濮政〔2000〕32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濮政〔2003〕70号)、濮阳市人社局、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濮人社〔2016〕182号)和《濮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濮政办〔2022〕16号)精神,结合华龙区实际,制定《华龙区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本办法公示,公示期为20日(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濮阳市华龙区医保局书面反馈。


联系方式:0393-7778906


2023128

    

附件:濮阳市华龙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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