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巡察。6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华龙区委、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公示期为30日(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1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华龙区委、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书面反馈。
联系方式:0393-6176899
2024年1月10日
附件:中共濮阳市华龙区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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