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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23条政策措施冲刺“开门红”

时间:2024-01-1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开局决定全局,起势决定后程。为全力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我市日前出台实施《抢抓一季度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全面贯彻省推动一季度“开门红”17条政策要求,深入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有力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力促2024年经济实现“开门红”。

《措施》围绕加快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消费、推动企业稳产、优化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政策措施。

项目建设方面,《措施》提出,对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投资)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省市重点项目,给予项目单位奖励1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省市重点项目,给予项目单位奖励5万元。对一季度新入库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给予项目单位财政奖励1万元。加快推动“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印发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清单,抢抓国家新增政策性资金机遇,积极谋划储备项目。

扩大消费方面,《措施》指出,通过落实汽车和家电补贴、对市城区环卫工人发放300元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商贸消费;通过实施“引客入濮”行动、实行景区门票减免、对《水秀》剧目持续实施场次补贴等方式,刺激文旅消费;通过支持县区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等方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回暖。同时,“双节”期间因地制宜增设便民临时市场,加大消费贷款优惠力度,合理满足“双节”期间消费需求。

推动企业稳产方面,《措施》明确,对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落实春节深谷电价政策,2月9日至17日午间11时至14时为深谷时段,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按谷段电价的九五折执行。2月5日至24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在岗人数以500元/人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慰问在岗职工、赠送30G流量包和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政策,鼓励职工留岗。

优化服务保障方面,《措施》强调,扎实开展贷款融资项目推介服务,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认真落实省出台实施的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营造良好的企业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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