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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
《濮阳市华龙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工作规程》已经区政府2024年第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6日
濮阳市华龙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联席会议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招标投标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保证保函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19﹞2号)、《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电子评标办法的通知》(﹝2019﹞8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濮阳市华龙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工作规程如下。
濮阳市华龙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区政府区长担任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区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文广旅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评审及技术性工作。
委员会联席会议由委员会主任确定组织召开。凡符合上会标准的工程项目,由所属部门主管区领导同意后报委员会预审(符合上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区财政部门负责),预审会由委员会副主任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预审通过报请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方可上会。会议主要针对工程或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要点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
一、上会标准
(一)国有资金投资≥1000万元的施工类项目、投资≥20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和政府采购及工程类设备采购项目,须经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国有资金投资<1000万元≥400万元的施工类项目、投资<200万元≥10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由项目所属部门主管区领导对项目招标要点审核签字,报请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国有资金投资<400万元的施工类项目、投资<10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实施监督,由项目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区领导对项目审核签字后方能实施。
二、资质要求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1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8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按照《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级资质。待甲、乙级两级资质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及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及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国发〔2021〕7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级资质。待甲、乙级两级资质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三)公路交通、水利农业、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项目,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业绩要求
(一)工程类项目: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完成(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政府采购类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
四、评分办法
(一)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项目
招标人严格按照《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电子评标办法的通知》(濮建文〔2019〕85号)执行,技术标采用合格制。其技术标分值调整到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75%,综合标权重25%。
招标人原则上不得调整商务标和综合标的分值,确须调整的,报请委员会确定,委员会可结合工程项目情况,对商务标和综合标的分值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在 ±2%。
(二)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5号)精神,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量招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五、公共资源入场交易
(一)项目实施单位将招标意向书、招标文件等招投标资料要按照华龙区招标投标工作规程要求启动招标程序。
(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入场交易意向公开书(一个月)。
(三)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项目招标公告(不少于20天)。
六、投标保证金
(一)工程类项目: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二)政府采购类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同时,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2018〕14号)要求,履约保证金鼓励采用工程担保形式。
八、标后履约监管
(一)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投标监管部门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对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和评标评审报告进行抽查和后评估。
(三)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四)项目施工以后,由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五大员、总监履职到岗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投标实施情况进行标后履约监管。
附件:濮阳市华龙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濮阳市华龙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区 长
副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城建工作的副主任
区发改委主任
区审计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区文广旅体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分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服务中心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