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4〕30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华龙区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工作方案。现将本工作方案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濮阳市华龙区应急管理局反馈至信箱。
电话:0393-4466782 邮箱:hlqwhk@163.com
附件:1.《华龙区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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