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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广大学生家长的倡议书

时间:2024-01-2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在寒假来临前,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校外培训有关事项,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理解支持校外培训治理
    “双减”政策实施两年多来,我区校外培训规范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仍然存在,培训环境安全风险、从业人员侵害学生风险、“退费难”风险等隐患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既容易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社会陷入“教育内卷”无益竞争的泥潭。对此,我们必须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希望广大家长响应政策号召,给予理解认同,自觉做校外培训治理的支持者和践行者。
    二、科学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主渠道在课堂,依赖校外培训并不可取。我们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重视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希望广大家长秉持正确的成才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不盲目跟风式报班,不参加无意义的培训,尤其不能选择存在各类风险隐患的不合规培训机构,为孩子提供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三、 自觉抵制违法培训行为
      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指出: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包 括通过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培训,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住家教师、托管等名义开展培训;擅自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以上均属违法行为,可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处10万元以下罚款等。希望广大家长自觉予以抵制,决不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
    四、杜绝参加在职教师补课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属于中小学在职教 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培训的,依法从重处罚,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处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还要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党纪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取消晋升评优资格、通报批评、撤职、开除等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家长不要让孩子参加在职教师组织的违规补课,也不要组织、参与或为在职教师补课提供场所、介绍生源等,同时还要敢于抵制和拒绝在职教师推荐、诱导或暗示的违规补课行为。
    五、积极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群众监督举报是发现校外培训违法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市、区“双减”办已多次公布了举报方式、联系电话。希望广大家长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可通过开通的监督举报渠道或校外违规培训“随手拍”进行 投诉举报;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可向消协组织投诉举报,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向发力,共同营造华龙教育良好生态,共同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区教育局 0393-4499645
      区科技局 0393-4492637
      区文广旅体局 0393-8803988

2024 年 1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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