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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华龙区政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线,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公正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2023年被省评为“河南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承接省、市下放(委托)审批服务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一网通办率”达100%。区级1611个政务服务事项中,“不见面审批”事项1482项,占比91.99% ;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916项,占比78.9%,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93.49%,位居全市前列。二是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华龙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相关文件、方案,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责任推进”工作机制。三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编制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动态调整。四是全面开展“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工作。推行企业“证照分离”“简易注销”注册改革,积极推进“主题式”审批服务,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彻底解决“准入容易准营难”的问题。全面开展“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工作,目前,在材料齐全情况下,注册登记1小时办结、税务1小时办结、刻制公章半小时办结,工商登记、刻章、税票申领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五是依托濮阳市“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服务体系,通过热线、微博、微信、邮箱、短信、传真等6种受理渠道,为畅通民意搭建互动桥梁,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共受理群众诉求17343件,转办17029件,办结率98.2%,群众满意率99.4%。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依申请服务功能进一步凸显。
(二)推行清单制度,明晰权力边界。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按照负面清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监管相关项目审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本级市场监管领域21个部门监管率达99.02%,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部门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三是确认区直部门权责事项187项,按照权责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四是落实中央、省、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为减轻企业负担停征排污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各项降本减负改革举措。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突出问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一是推进“清单式”管理,制定了我区18项标准化便民服务清单,明确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承诺,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无差异受理,同标准办理。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并反馈受理情况。二是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全区综合考评体系,相继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四十条措施》《楼宇经济发展扶持办法》《暖企十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等系列惠民利企政策,有效推进和保障项目落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营商办统筹协调全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完善融资服务、要素保障、营商环境、法律事务4个服务功能组和8个专项督导组,制定2023年活动实施方案,牵头组建6个助企强链工作专班,构筑1+2+4+8+477工作格局,即1个统一领导小组,2个综合协调管理组、4个功能组、8个督导组、477个分包企业。截止目前发现问题35件,已解决问题34件,问题化解率97.1%。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从制度体制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决策程序,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三统一”制度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备案、统一管理。2023年共审核行政文件9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率、公开率和报备率都达到100%;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要求,清理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和规范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有效。区政府第五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华龙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3、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等10项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二是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结合《华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定期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或者废止以及改进的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架构,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区政府组建了法律顾问团队,由5名律师组成,全区11个乡镇及政府组成部门也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做好乡镇赋权事项专题培训和交接工作。制定《华龙区2023年乡镇赋权事项专题培训方案》,邀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华龙区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华龙区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一至两名法律骨干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乡镇改革赋权的66项行政处罚权专题培训。组织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交接工作会议,签订交接协议书,稳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顺利实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了两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推进会,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评查行政执法案卷。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掌握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卷制作质量。三是组织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督查。5月份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资源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金融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评查,有效预防重大社会风险发生。四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服务型执法是指以服务为宗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通过行政执法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一种执法方式。区司法局多措并举,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各类培训。5月10日至12日,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我区设分会场,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和执法业务骨干32人参加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没有参加集中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登录“法治教育网”平台回看培训视频进行自学。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促进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不断打造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五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施动态调整管理,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六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创建工作。对区审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指导,经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小组实地验收,被确定为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5、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预防化解矛盾,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成“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调”,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目前,全区168村居均已配备一法官或检察官、一法律顾问、一公安民警、一网格员,并坚持每周五下沉社区。建立区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台账,实行一案一策分类化解。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化解1845起,化解率达97%。同时,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依法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着力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完善经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活动,提供咨询65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4余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26件,其中刑事指派案件439件,刑事申请案件43件、民事案件215件,为审判阶段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76件,为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1096件。村居法律顾问共下乡服务1000余次,为5000余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线上法律服务400余次。三是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坚持诉访分离,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将网上信访纳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成为信访的主渠道。
(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华龙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华龙区行政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和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制度,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现了区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二是强化业务素质,提高履职能力。建立集中学法常态化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并落实学法计划。工作人员主动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业务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组建了“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的行政复议和应诉队伍,成立了“退城入园法律服务团”“物华国际地下车库被淹事件法律服务团”,为重点项目和群体事件提供法律服务。组建法律顾问团参与案件审理,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三是精心办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先后出台了《濮阳市华龙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华龙区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优化办案方式,采取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全面了解案情。建立合议制度,举行听证、调查核实、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做出复议决定。注重依法行政调解,确保案件“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质性地化解行政争议。累计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8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0件,现已办结43件,按期办结率100%。承办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3年华龙区行政案件败诉率为13.86%,在全市败诉率最低,工作成效全市第一。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权力制约,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1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37件,办结满意率均为100%;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加强干部离任、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等事项的审计,完成审计项目24个;办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22件,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114件,办复率均为100%。规范行政应诉,府院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支持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促进行政机关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对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治安案件、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减少进入诉讼程序。三是拓宽沟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已公开的事项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做到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0条,其中动态信息990条,领导机构55条,政府文件20条,政策解读17条,财务信息159条,提案议案19条,重点领域220条,法治政府专栏1160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体制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司法所建设在全市排名靠后;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仅建成5个,距今年上级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工作经验欠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抓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按照法治华龙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二要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全面法制审核,遵循“逢会必审,逢件必审”的决策流程,全力为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积极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三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方位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指导、奖励、和解、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持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四要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全部创成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五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规范运行和提档升级。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提档升级。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六要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法治创建“三级同创、两级示范”活动,实现全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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