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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时间:2025-01-09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事项名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办理主体

华龙区农业农村局

三、设定依据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86号)

(一)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以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华龙区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下达资金总量上年结转资金为当年补贴资金总额除以经审核确认耕地补贴面积,计算得出补贴标准。

四、申请条件

华龙区界内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五、办理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村委会填制《清册》,并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组织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区农业农村局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乡镇(街道)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印全区《清册》,送区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

六、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七、办理地点

本村村委会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3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九、联系电话

0393-880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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