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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区、乡(镇)政府、街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乡(镇)政府、街道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021-06-10
华龙区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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