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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
    •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 1.转变管理理念
    •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 2.公众参与
    •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 4.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 1.完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
    • 6.创新社会治理, 优化公共服务
    •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18.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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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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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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