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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 6.创新社会治理, 优化公共服务
    • 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
    •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 1.转变管理理念
    •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 2.公众参与
    •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 4.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 1.完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
    • 6.创新社会治理, 优化公共服务
    •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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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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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上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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